
官有所畏,業有所成。作為黨員干部,只有心存敬畏、手握戒尺、慎獨慎微,才能“思”而出乎理智、“做”而有所顧忌、“行”而不忘法紀。
有了敬畏之心,就會自覺拒絕各種誘惑,就能用法紀和道德約束自己。明代著名學者方孝孺在《家人箴》中寫道:“有所畏者其家必齊;無所畏者必怠其睽。”提醒人們要有所畏懼、嚴于律己、謹慎從事,切不可忘乎所以、為所欲為。德國學者康德說:“我只敬畏兩件東西,頭上的繁星與心中的道德。”一個在上蒼,一個在心靈,有了這兩樣東西的呵護,人生才能如野馬有韁繩之約束而不會任意亂奔,洪水有河堤之束縛而不會到處泛濫。
現實生活中,為金錢、權力、美色所動的黨員干部時有人在,但更多的黨員干部因為對黨紀國法懷有敬畏之心,始終做到自警自律,而保持了操守和氣節。一些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辦,給我們最直接、最鮮明的警示是,在依法治國、從嚴治黨的今天,一個人無論職務有多高、權力有多大、貢獻有多少,如果觸犯黨紀國法軍規,就必然受到嚴肅懲處。作為黨員干部,必須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,做到有所為更有所畏。
古人說:“凡善怕者,必身有所正,言有所規,行有所止。”作為黨員干部,當努力做一個“善怕者”,自覺修身立德,帶頭遵規守法,時時保持敬畏之心。要敬畏權力,牢固樹立“職務越高,權力越大,責任越重”思想,把權力用在正道上、用在服務中、用在陽光下,如履薄冰謹慎用權,陽光運作廉潔用權,接受監督秉公用權。要敬畏法規,做到學法、懂法、守法,不以“小事無礙”放縱自己,不以“下不為例”原諒自己,不以“無人知曉”麻痹自己,自覺用法規約束言行、依法規行使職權、靠法規守住底線。要敬畏群眾,深刻認識手中權力是人民群眾賦予的,竭力為群眾盡好責、服好務,辦實事、辦好事。時常把自己置于群眾監督之下,做事才不會離“譜”出“格”,才能不斷增進與群眾的感情、贏得群眾的信任。